1月22日,农业部种子管理局领导到中国农业科学院
作物科学研究所调研,就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国办109号文件),在部分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推进试点工作有关问题进行调研座谈。中国农科院党组书记陈萌山,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局长张延秋、副局长马淑萍、廖西元、吴晓玲等领导出席会议。
作科所所长万建民首先介绍了研究所的基本情况、研究成果及转化应用情况,并汇报了
作科所贯彻落实国办109号文件的初步思路。张延秋、廖西元等领导就国办109号文件的出台背景与核心内容进行了解读,并围绕种业科技成果权益分配比例问题,征求了科研人员的意见建议。
陈萌山在讲话中指出,国办109号文件是种业发展里程碑式的文件,是推动种业科技体制改革,加快建设种业强国的重大政策措施。选择
作科所进行试点,充分体现了种子局对中国农科院以及
作科所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强有力支持。中国农科院要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,制定办法细化落实,带头推进研究所与所办种子企业脱钩;要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,加强知识产权?;ぃ俳忠悼萍汲晒鸩较蚱笠岛蜕缁嶙?;要鼓励育种人员到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;要进一步强化公益性、基础性的研究,引领种业原始创新。
陈萌山强调,
作科所开展种业科技成果试点有很好的条件,也有很强的示范性。首先,
作科所科研人员国家意识强、对改革的认识透彻,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,试点的民意基础好;第二,
作科所科研成果丰富且形式多样,有资源、品种、基因、专利、软件、技术,涵盖小麦、玉米、水稻、大豆等多种作物;第三,
作科所的公益性科研定位,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统筹进行,符合国办10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;第四,
作科所领导班子很强,组织领导有保障。
陈萌山要求,
作科所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,在系统梳理研究所现有科技成果、分析国内外种业科技成果转化趋势、广泛征求科研人员意见建议的基础上,提出具体试点工作方案,抓住种业科技体制改革的新机遇,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实施,推动我国种业产业发展,有力支撑国家粮食安全。
中国农科院成果转化局局长袁龙江、副局长王登山,
作科所党委书记张保明、副所长王述民,
蔬菜所所长杜永臣,院技术转移中心主任蔡辉益、农业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宋敏,
作科所中青年科技人员代表等4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。(通讯员 卫婓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