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6日,《中国农业科学院“三重一大”决策制度实施办法》经第15次院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印发执行。
据悉,该办法是中国农科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及中共中央关于“‘三重一大’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”这一要求的重要举措,是现代农业科研院所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。该办法规定了中国农科院“三重一大”决策基本原则、事项范围、决策程序、监督保障、责任追究等内容,对于新形势下健全全院重大事项决策规则和程序,推进重大决策的科学化、民主化,防范决策风险,提高决策水平,确保中国农科院创新工程顺利实施,确保院所稳步改革、跨越发展,具有现实和深远的意义。
院属各单位要按照院党组要求,参照办法制定本单位“三重一大”事项决策制度实施细则,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,落实“三重一大”制度。院纪检组监察局将于明年制定出台相关监督办法,切实加强对院属各单位落实“三重一大”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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