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草原所在内蒙古自治区开展第五届全区文明单位评选活动中, 被内蒙古自治区党委、政府、军区命名为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单位,喜获“全区文明单位”荣誉称号。
近年来,草原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把三个文明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始中,以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为载体,狠抓干部作风建设和职工队伍的思想道德建设,努力营造团结一心,和谐进取氛围; 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和“三创一落实”活动,加强领导班子建设; 加强中心理论组学习和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与普法教育,着力提高班子成员的整体水平和职工的综合素质;坚持以研为本,使草原所科技创新、成果申报、人才培养、基地建设等各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;扎实开展综合治理和环境治理,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娱乐和文体活动,为草原所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,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。
此次被命名为“全区文明单位”,充分体现了草原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取得的成绩,标志着我所精神文明建设跃上了一个新台阶。